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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困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26 10:32:32

『壹』 帮扶资金发放和使用,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使用安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下简称帮扶中心)用于帮扶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下同)的资金。

第二章 帮扶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和帮扶对象

第三条 帮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中央财政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
(二)各级地方财政配套的专项用于帮扶中心开展帮扶工作的资金;
(三)各级工会从本级留成经费中安排的帮扶资金;
(四)接受社会各界捐助的帮扶资金;
(五)设立帮扶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来源。
第四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中央财政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各级帮扶中心在日常和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中,对困难职工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帮扶。
(二)各级地方财政配套的专项帮扶资金、各级工会从本级留成经费中安排的帮扶资金、社会各界捐助的帮扶资金等项资金,除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使用范围外,可以按照地方财政、工会的有关制度、政策规定及捐款单位(人)的意愿,确定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 帮扶资金帮扶对象包括: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
(三)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
(四)因劳动经济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援助的困难职工。

第三章 帮扶资金的管理

第六条 各级工会帮扶中心的帮扶资金使用发放,要坚持依档帮扶、因困施助的原则,建立健全并动态化管理困难职工档案,根据本地区困难职工群体的数量、分布、成因及困难程度,制定帮扶措施,确定帮扶标准。
第七条 帮扶资金纳入县以上各级工会预算、决算统一管理,执行全国总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省级工会每年按照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年度预算、决算编报通知要求,编制帮扶资金收支预算、决算,上报全国总工会。
第八条 帮扶资金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九条 帮扶资金分配方案由同级工会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决定。
第十条 帮扶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扩大开支范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根据预算于当年使用,不得结转下年。地方财政配套帮扶资金,根据当地财政批复执行。
第十一条 各级工会要按照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帮扶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制度以及监督审计制度,完善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和报帐手续,严格审核,规范使用和发放。
第十二条 帮扶资金的发放使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账账、账款、账物相符。

第四章 帮扶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各级工会保障、财务和经审部门要加强对帮扶资金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对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核减或取消帮扶资金分配额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会经费审查监督部门要把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纳入审计范围。同时,要接受国家和地方审计部门审计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中央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总工办发[2006]34号)自行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贰』 特困职工的帮扶制度

《帮困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为从经济上帮助特困职工,减轻特困职工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公司决定建立帮困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金)。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实现重点扶贫济困,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为加强扶贫帮困基金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公司帮困救助金的管理,遵循“多方筹集、规范管理、严格标准、救急救难”的原则。
公司成立帮困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其主要职责为:
制定与修改救助金管理办法;
负责帮困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审批;
审议批准对救助金管理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监督检查报告,并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工会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救助金的筹集管理工作;
2、负责救助申请的审核和办理救助金发放工作。
3、定期向管委会汇报救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4、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宣传及解释工作。
第四条 成立公司帮困救助金监督小组,负责对救助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帮困救助金由公司投资理财部设立专门帐户管理。
第六条 扶贫帮困基金主要来源:
1、会员上缴年费
2、职工捐款
3、单位筹资
4、社会捐赠
5、无风险理财增值收入
第七条 凡与公司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自愿上缴会员年费20元,即成为帮困救助基金的会员,并享受救助金待遇。
申请救助条件:
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茂名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户;
凡属特困户职工子女考上大中专院校的。
第九条 职工因患大病、重病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给予一次性重病大额救助:
1、确诊为癌症(恶性肿瘤)的,救助10000元;
2、需要进行肝、肾、胰、骨髓移植的,救助15000元:
3、施行安装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置换、冠状动脉旁路、颅内原发性肿瘤需进行开颅手术的,救助10000元。
第十条、职工患下列疾病,长期治疗费用大,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给予重病定期补助:
1、因长期(半年以上)患病生活不能自理、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每年救助2000元;
2、换肾后在抗排斥治疗期间的,每年救助3000元;
3、慢性尿毒症每周定期进行透析治疗的,每年救助5000元;
4、除上述几种疾病外,职工因病长期住院(含特殊门诊)造成生活困难的,根据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扣除自费药及单位购买的医疗保险赔付额),年累计额1万元以上的,以万元为单位取整按10%予以救助(跨年度住院的,按出院年度发生的住院费用累计计算)。
第十一条 职工本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然灾害等,导致个人损失10万元以上(扣除单位购买的保险赔付额),造成基本生活不能正常维持,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
第十二条 职工因患病或意外伤害造成死亡的,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元。
第十三条 职工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参照第十、十一条的救助标准,按照法定劳动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口比例分摊,予以一次性救助。
第十四条 职工家庭年人均总收入低于茂名市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当年内救助1000元。
第十五条 特困家庭子女考上上大、中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考上大学本科的,给予一次性救助5000元。
第十六条 对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受过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中的特困职工,按上述标准加50%予以救助。
第十七条 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经管委会审核批准,给予救助。
第十八条 职工申请救助金,须由当事人(监护人或职工直系亲属)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司帮困救助金申请表》和《申请救助人员确认表》,由基层工会组织负责审核后,上报公司帮困救助金办公室。
第十九条 职工申请救助金,须提供以下材料:
1、市定点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手术报告、以及病理切片、血液检验等经科学方法确认的疾病检查报告单;
2、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计算表或住院费用发票;
3、特困家庭生活救助需提供《XX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特困家庭子女入学救助,需提供子女入学的《录取通知书》;
5、灾难救助需提供意外事故或灾难损失物品明细和依据灾难类型由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开据的证明;
6、管委会办公室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帮困救助金:
1、本办法实施前已确诊的重大疾病不予以一次性救助;
2、本办法第十、十一条所列重病或意外伤害已治愈或治疗终结的;
3、因违反计划生育、自杀、醉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不予以补助。
4、其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的。
第二十一条 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救助金
1、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使用雇工的;
2、购买并使用汽车、高档摩托车的;
3、购买商品房或进行高档装修的;
4、有购买股票等投资行为的;
5、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6、特困家庭有成员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不就业的;
7、巳领取了一次性重病大额补助,当年不再予以重病住院补助;
8、经核实,属于弄虚作假欺骗审查部门的;
第二十二条 虚报冒领补助款的,视情节轻重、由管委会办公室提出意见,报管委会审批。对当事人及原证明单位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当事人如数退回相关款项(或从本人工资中代扣),对于不能向当事人追讨的,其涉及款项由原证明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申请以上补助的人员及事由,每月在职工所在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帮困救助基金会成立时不入会今后要求入会的,从申请入会之日起,一年后享受会员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帮困救助基金会会员关系由办公室管理,会员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休、工作调动离开公司及当年不上缴会员年费的,会员权利自行终止,不退回会费。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管委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施行。

『叁』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帮扶范围是什么

这种事应当直接说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这里是网络网络不是万能的,因此网络没有人能够替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回答你的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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