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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管理总体目标

发布时间:2021-04-16 03:10:00

① 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

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的要求,各地不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都要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基金支出总量,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和类别以及所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量,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定额控制指标。

规定基金支出总量,主要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对医、保双方形成费用约束机制,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让定点医疗机构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支付能力和支付额度心中有数,以提高医疗机构的费用意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平衡。二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基金要建立预决算制度,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预算,必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支出前就有个支出总量的控制指标,如果没有这个支出总量控制,就难以保证基金预算的执行。

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定额控制指标,是落实基金支出总量控制的必要措施,同时也是明确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和费用控制方面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为费用结算审核制定合理依据的重要手段。没有这种定额控制的具体量化的指标,在费用结算审核时,就无以为据,同时也难以界定医疗服务的纠纷和费用支付范围的纠纷。

②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当前,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保障过度与缺位并存,保障范围狭窄,保障标准不一,制度各组成部分功能重叠又衔接不力,制度主体间矛盾冲突频发,制度建设落后于 经济 发展进程等诸多缺陷。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未来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必须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制度内部各组成部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制度内部各相关主体利益协调一致。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抚恤,其中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无疑需要逐步增加社会保障项目,完善社会保障功能,同时也要正确把握社会保障项目发展的时序。

1.从建立完善的社会救济制度起步。 目前 ,我国在城市已建立起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农村社会救济主要限于对五保户、特困户的救济和灾害救济,而且对五保户的救济,也是采取集体供养、亲友供养、义务供养多种不同方式,尚无统一的模式。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应着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此,应根据各地最低生活费用支出标准,确定一个农村居民收入最低线,对于收入达不到该标准的农村居民,则由政府予以补贴。如果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以保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付的需要,则应由中央政府予以转移支付。中央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资助力度。

2.应优先完善义务 教育 制度和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增加财政对于农民工、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投入。人力资源是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增加教育支出,提高国民素质,是许多国家取得经济发展成功的重要经验。教育还直接 影响 到社会成员个人未来的职业生涯及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的差别是造成居民收入差别的重要原因。因此,免费提供基础教育,并对贫困学生的高等教育提供资助,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公平和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从国际社会看,170多个宣布法定义务教育的国家均宣布实施免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免收学费,但《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又规定可以收取杂费,还不能算是完全的义务教育。最近,我国已宣布,从2007年起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能够享受到“二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仅此还不够,还应尽早对所有义务教育实施免费。我国对高校贫困生实行银行贷款助学制度,政府仅对优秀贫困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这种制度混淆了福利制度与经营制度、奖励制度的边界。政府应根据学生的贫困程度,由财政出资实行拨款资助、无息贷款资助和低息资助。政府可以贴息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发放教育消费信贷,但应尊重商业银行的经营自主权。

3.应着力建立重大公共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保障制度。这里所说的重大公共传染性疾病包括血吸虫病、艾滋病、SARS、传染性肝炎等。其中,对有的重大公共传染性疾病如血吸虫病、艾滋病、SARS,政府对患者应给予免费 治疗 ;有的重大公共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肝炎,政府应免费为居民接种疫苗。

4.重新选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发展模式。在对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统账分离”的基础上,分步骤为农村居民提供社会统筹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养老保险为例,所谓“统账分离”是指将养老社会统筹保险和个人养老基金分离开来,分别采取不同的筹资、基金营运、支付和监督方式。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足以国家为主体的收入再分配,目的是满足社会老年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因而应涵盖农村老年居民。个人养老基金账户,目的在于强制个人进行养老储蓄,以防个人在养老方面的“短视”,而不是实行收入的再分配,因而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所需资金通过征收养老保险税来筹措。不论农村,还是城市居民,收入水平达到一定标准,都应缴纳养老保险税;而达到一定年龄后则可从政府手中领取统筹养老保险金。考虑到社会的承受能力,对农村老年人的支付标准可以低一些,并可以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第一步,可以将统筹养老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凡只有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在他们进入老年期后,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统筹养老保险。这样既可以解除这部分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又可以鼓励更多的农村家庭只生一个子女,优化新生人口结构。第二步,将统筹养老保险扩大到所有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第三步,将统筹养老保险扩大到所有农村老年居民。

(二)推进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改革与调整

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程度与就业状况紧密相关:如果劳动者能够充分就业,而且就业者所获得的收入都能达到或超过满足其基本生活的水平,社会保障的压力就相对较轻;相反,劳动者不能充分就业,或者就业获得的收入过低,社会保障的压力就大。因此,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就业的关系,应该将扩大就业摆在首位。应该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仅要切实推行最低工资制度,还应通过立法明确 企业 对劳动者工伤、医疗、养老等方面承担的责任。应通过立法约束企业雇用或解雇职员的行为,企业与雇员之间应依法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得为降低成本而任意减员。

必须着力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公共财政的基本功能是维持社会公平。除满足行政和国防以及必要支出的需要外,公共财政支出应重点用于社会保障。为此,财政应从一般竞争性投资领域退出;财政公共投资应主要用于社会福利设施如福利 医院 、中小学、养老院等的建设,非福利性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应尽量引人社会资本;用于教育的财政支出,应重点用于义务教育和资助高校的贫困学生,而不是高水平大学的发展;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福利支出应主要用于资助或补贴低收入者,而不应是高收入者。

必须改革城乡分离的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的各种壁垒,并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我国14亿人口中有9亿农村居民,要协调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没有农村居民向城市的转移以及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的移转,是不可能的。我国现行的城乡户籍分离管理制度,严重阻滞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造成我国城市化进程严重落后于 工业 化进程。同时,城乡户籍分离管理制度还是造成城乡两种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制度差异的重要基础,导致了对农村居民公民权利的歧视。这种世界独有的不合理的制度必须彻底予以打破。要还农村居民以在城乡之间自由迁徙的权力

③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概念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可以进入股市,当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证人民的利益

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④ 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目标及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目标
在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下,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具体目标有:
1.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安全
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社会保障资金,而社会保障资金的首要目标是确保资金安全。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推进,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2.讲求社会保障资金效益
社会保障资金在运行过程中,要讲求资金效益,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社会保障资金在运作过程中,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既是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很好途径。
3.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
社会保障制度与我国经济一样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管理好社会保障资金,即当社会保障制度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如人口老龄化、突发性的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时都能从容应对,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4.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⑤ 试述社会保障的目标、功能、特征和原则

社会保障求助编辑网络名片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最早出自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美国1999年出版的《社会工作词典》将社会保障定义为:“一个社会对那些遇到了已经由法律做出定义的困难的公民,如年老、生病、年幼或失业的人提供的收入补助。”《新大不列颠网络全书》对社会保障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是对病残、失业、作物失收、丧偶、妊娠、抚养子女或退休的人提供现金待遇。”国际劳工局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是:“社会保障即社会通过一系列的公共措施对其成员提供的保护,以防止他们由于疾病、妊娠、工伤、失业、残疾、老年及死亡而导致的收入中断或大大降低而遭受经济和社会困窘,对社会成员提供的医疗照顾以及对有儿童的家庭提供的补贴(1984)。——孟醒:《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第6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一版。 在中国,一些学者根据自己的理解也给社会保障下了不同的定义。陈良瑾教授在《社会保障教程》中将社会保障定义为“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陈良谨:《社会保障教程》,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 葛寿昌教授在《社会保障经济学》中认为“社会保障是社会(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以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有组织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葛寿昌:《社会保障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郑秉文在《社会保障分析导论》中认为“社会保障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基础相适应,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郑秉文、和春雷:《社会保障分析导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3页 郑功成教授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强制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在中国,社会保障应该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医疗保健、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保障等社会措施的总称”。——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9月版,第11页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社会互助具有自愿和非营利的特征,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政府往往从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社会互助主要形式包括: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编辑本段社会保障功能
社会保障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器
社会保障的功能之一就是在劳动力再生产遇到障碍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以基本生活、生命的必要保障,以维系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通过社会保障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适当缩小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避免贫富悬殊,使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能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
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社会总需求的自动调节作用。在经济萧条时期,一方面由于失业增加、收入减少,用于社会保障的货币积累相应减少;另一方面,因失业或收入减少而需要社会救济的人数增加,社会用于失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也相应增加。这使社会保障的同期支出大于收入,从而刺激了消费需求和社会总需求。在经济繁荣时期,其作用则正好相反。 此外,社会保障可以解除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使劳动力流动渠道通畅,有利于调节和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
编辑本段必备要素
第一,依法建立。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则,是通过社会保障立法来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法制规范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建立的客观基础与依据。 第二,突出以人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为宗旨,包括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 第三,具有经济福利性。即从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来看,因有政府、雇主与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分担责任,受益者的所得要大于所费。 第四,属于社会化行为。即由官方机构或社会团体来承担社会保障的实施人物,而非供给者与受益方的直接对应行为。
编辑本段保障层次
从层次上层次,社会保障可以分为如下三个层次:
经济保障
即从经济上保障国民的生活,它通过现金给付或援助的方式来实现,解决的是国民遭遇生活困难时的经济来源问题。
服务保障
即适应家庭结构变迁与自我保障功能弱化的变化,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国民对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如安老服务、康复服务、儿童服务等。
精神保障
除了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需求外,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还离不开相应的情感保障,即精神慰藉也是人的正常、健康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 因此,现代社会保障还日益承担着为需要者提供精神保障的责任。当然,精神保障属于文化、伦理、心理慰藉方面的保障,它突出地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人性化要求,从而属于更高层次的保障。尽管在实践中,难以将精神保障作为特定的制度安排来加以建设,但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践表明,制度化安排中确实需要尊重并满足有需要者的精神保障需求。
编辑本段中国的社会保障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计划。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二)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三)多头管理、体制分散 ;(四)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五)人口老龄化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都产生影响 ; (六)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急待出台社会保障法。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编辑本段管理体制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计划。中央政府的职责是,制订全国统一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困难地区提供资金帮助;地方政府的职责是,根据中央的统一政策制定本地法规、政策和标准,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社会保障待遇。 中央政府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主要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民政部负责管理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项目;卫生部负责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的财政监督,为社会保障计划提供补助资金等。各省、市、县政府设有同样的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职能。 中央、省、市、县分别设立隶属于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非营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0万人。主要职责是,办理参保登记,收缴社会保险费,记录缴费,管理个人账户,确认并支付待遇,管理社会保险资金,提供查询等。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社会保险协定,由中央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执行。
编辑本段社会保障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 两者关系并非直接相关,而是间接通过经济发展相联系,其关键在于: 机会成本>收益,两者互相矛盾, 机会成本<收益,两者互相补充。 公平以效率为基本前提,如果社会保障制度阻碍了经济发展,尽管是公平的,也毫无意义。 没有效率的公平是无本之木。 同时,效率又以公平作为保证,若财富分配不公平,经济制度将面临严重的动力问题,社会动荡,效率也成为空谈。

⑥ 社会保障的目标是

当前,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保障过度与缺位并存,保障范围狭窄,保障标准不一,制度各组成部分功能重叠又衔接不力,制度主体间矛盾冲突频发,制度建设落后于 经济 发展进程等诸多缺陷。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未来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必须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制度内部各组成部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制度内部各相关主体利益协调一致。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抚恤,其中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无疑需要逐步增加社会保障项目,完善社会保障功能,同时也要正确把握社会保障项目发展的时序。

1.从建立完善的社会救济制度起步。 目前 ,我国在城市已建立起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农村社会救济主要限于对五保户、特困户的救济和灾害救济,而且对五保户的救济,也是采取集体供养、亲友供养、义务供养多种不同方式,尚无统一的模式。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应着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此,应根据各地最低生活费用支出标准,确定一个农村居民收入最低线,对于收入达不到该标准的农村居民,则由政府予以补贴。如果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以保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付的需要,则应由中央政府予以转移支付。中央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资助力度。

2.应优先完善义务 教育 制度和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增加财政对于农民工、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投入。人力资源是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增加教育支出,提高国民素质,是许多国家取得经济发展成功的重要经验。教育还直接 影响 到社会成员个人未来的职业生涯及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的差别是造成居民收入差别的重要原因。因此,免费提供基础教育,并对贫困学生的高等教育提供资助,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公平和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从国际社会看,170多个宣布法定义务教育的国家均宣布实施免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免收学费,但《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又规定可以收取杂费,还不能算是完全的义务教育。最近,我国已宣布,从2007年起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能够享受到“二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仅此还不够,还应尽早对所有义务教育实施免费。我国对高校贫困生实行银行贷款助学制度,政府仅对优秀贫困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这种制度混淆了福利制度与经营制度、奖励制度的边界。政府应根据学生的贫困程度,由财政出资实行拨款资助、无息贷款资助和低息资助。政府可以贴息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发放教育消费信贷,但应尊重商业银行的经营自主权。

3.应着力建立重大公共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保障制度。这里所说的重大公共传染性疾病包括血吸虫病、艾滋病、SARS、传染性肝炎等。其中,对有的重大公共传染性疾病如血吸虫病、艾滋病、SARS,政府对患者应给予免费 治疗 ;有的重大公共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肝炎,政府应免费为居民接种疫苗。

4.重新选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发展模式。在对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统账分离”的基础上,分步骤为农村居民提供社会统筹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养老保险为例,所谓“统账分离”是指将养老社会统筹保险和个人养老基金分离开来,分别采取不同的筹资、基金营运、支付和监督方式。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足以国家为主体的收入再分配,目的是满足社会老年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因而应涵盖农村老年居民。个人养老基金账户,目的在于强制个人进行养老储蓄,以防个人在养老方面的“短视”,而不是实行收入的再分配,因而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所需资金通过征收养老保险税来筹措。不论农村,还是城市居民,收入水平达到一定标准,都应缴纳养老保险税;而达到一定年龄后则可从政府手中领取统筹养老保险金。考虑到社会的承受能力,对农村老年人的支付标准可以低一些,并可以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第一步,可以将统筹养老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凡只有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在他们进入老年期后,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统筹养老保险。这样既可以解除这部分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又可以鼓励更多的农村家庭只生一个子女,优化新生人口结构。第二步,将统筹养老保险扩大到所有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第三步,将统筹养老保险扩大到所有农村老年居民。

(二)推进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改革与调整

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程度与就业状况紧密相关:如果劳动者能够充分就业,而且就业者所获得的收入都能达到或超过满足其基本生活的水平,社会保障的压力就相对较轻;相反,劳动者不能充分就业,或者就业获得的收入过低,社会保障的压力就大。因此,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就业的关系,应该将扩大就业摆在首位。应该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仅要切实推行最低工资制度,还应通过立法明确 企业 对劳动者工伤、医疗、养老等方面承担的责任。应通过立法约束企业雇用或解雇职员的行为,企业与雇员之间应依法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得为降低成本而任意减员。

必须着力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公共财政的基本功能是维持社会公平。除满足行政和国防以及必要支出的需要外,公共财政支出应重点用于社会保障。为此,财政应从一般竞争性投资领域退出;财政公共投资应主要用于社会福利设施如福利 医院 、中小学、养老院等的建设,非福利性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应尽量引人社会资本;用于教育的财政支出,应重点用于义务教育和资助高校的贫困学生,而不是高水平大学的发展;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福利支出应主要用于资助或补贴低收入者,而不应是高收入者。

必须改革城乡分离的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的各种壁垒,并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我国14亿人口中有9亿农村居民,要协调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没有农村居民向城市的转移以及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的移转,是不可能的。我国现行的城乡户籍分离管理制度,严重阻滞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造成我国城市化进程严重落后于 工业 化进程。同时,城乡户籍分离管理制度还是造成城乡两种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制度差异的重要基础,导致了对农村居民公民权利的歧视。这种世界独有的不合理的制度必须彻底予以打破。要还农村居民以在城乡之间自由迁徙的权力

⑦ 社保资金的管理

社保资金管理和增值操作
社保基金、QFII资金的陆续进场,有利于提升市场重心,但这种重心提升的效应是在一个长期趋势中才能反映出来的,以一种急功近利的眼光去看待它们的作用,恐怕会令不少市场人士失望,投资者对此应有客观的认识。
继瑞银华宝、野村证券成为准QFII之后,第二批QFII如摩根斯丹利等也已推出。与此同时,六家基金管理公司已陆续签定了社保基金授权委托投资协议。受此鼓舞,股指重返年线,不少投资者欢欣鼓舞,认为大牛市序幕即将被拉开,那么社保基金、QFII资金的入市果真有如此灵验吗?
一、新增资金规模难以很快放大
就社保基金而言,所公开的大致入市金额为160亿,主要投资于股票和部分企业债。从社保基金的性质看,由于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因此其安全性至关重要。按照有关规定,其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比例不得少于50%。由此可见,社保基金总体操作思路应是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
按社保基金规模看,理论上能进入股票二级市场的金额应远不止160亿这个数,但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不够完善以及社保基金2001年投入12.66亿元购买中国石化即告亏损的初次经历,出于风险控制角度的考虑,应该说短期内继续扩大规模的可能性不大。
关于QFII的入市情况,应该说进展比较顺利,5月26日第一批QFII刚刚拿到牌照,在不到10个工作日即6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就批准瑞银华宝银行投资额度3亿美元、批准野村证券5000万美元,第二批QFII如摩根斯丹利等、第三批如德意志银行、高盛集团、汇丰等也将陆续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审批之中。目前来看,QFII虽然热情高涨,但由于初次涉足投机性较强的国内A股市场,尚处在相互了解的磨合期初始阶段,因此后续潜力虽然较大,但短期内将会有所节制。总之,增量资金增加肯定有利于市场重心的提升,但对于两市近5万亿市值规模而言,不能把期望值放得太高。
二、增量资金入市需要时间
据有关媒体报道,社保基金的建仓时间为6月9日开始的三个月之内。三个月的时间不算短,并且160亿资金分散到六家基金管理公司运作,再扣除部分企业债所占的金额,其市场影响将会是比较温和的。QFII中入市意愿最强的瑞银华宝在与申银万国签定协议后,基本上可说运作已经没有障碍。但该行有关人士表示,公司原考虑在获得投资额度后第一时间入市,不过资金未到位,所以还未入场操作。据他的解释,资金未到位的原因是,这些投资资金主要不是已经在手的资金,而是从其客户中募得的资金,所以会有一个过程。而同属第一批的野村证券到目前为止尚未确定委托人,因而入市恐怕也得等待时间。可见,社保基金、QFII的资金投入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基本不会对短期市场走势起到决定性的影响。
三、运行风格长线稳健,不会在市场上迅速激起波澜
从社保基金、QFII的资金性质看:两者都属于长线资金,对长期内收益的稳定性、资金的流动性有着较高的要求,完全不同于以往通过借贷融资做庄的模式,社保基金持有近两年的中国石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后者的资金由于有着严格的期限规定,因而促成了急功近利式的做庄模式,搞不好的话在规定时间不能按时还款造成资金链断裂,而引发个股的连续跳水。可见,社保基金、QFII的资金运作将完全有别于以往的做庄模式,其运行风格是相对平稳的,这是由它们的资金性质所决定的,因而对二级市场的影响将以一种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形式出现。由此可见,对社保基金、QFII的炒作更多地是来自于对其题材的炒作,并不是它们真正的市场影响。
四、带动投资理念转化,蓝筹股地位将日益突出
在开放式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社保资金入市、保险资金入市比例提高、QFII机构的扩大等投资者结构快速转换的市场背景下,崇尚业绩、崇尚发展的投资理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大型蓝筹股地位的日益突出将是大势所趋。一个最浅显的例子就能反映问题,规模较大的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流动性的要求都很高,能方便兑现的大盘股具有这方面的天然优势,大盘股与小盘股冰火两重天的走势就是投资者结构改变所带来的市场效应的一个非常明显的现象。当然,并不是盘子越大越好,但是具有足够的流动性,至少能进入机构的选股范畴之内。整个市场的资金供应相当充裕,从前述资金性质的分析上我们知道,越来越多的资金加入到长线资金的行列中去,与先前靠融资做庄,做完跑人有明显的区别。蓝筹股突出的战略地位、稳健的经营作风、稳定的收益,受到长线资金的青睐是毋庸置疑的。当前老庄股的不断跳水,在一定程度上宣告古老的做庄手法开始瓦解的同时,也促使市场对新型投资理念更深层次的思考,因此,蓝筹股发展前景将继续看好。
五、社保基金、QFII的资金投向有待更深入的研究
有关这方面的动向,已有不少媒体加以阐述,本文不再赘述。但需要提醒的是不见得当前最热门的板块就是它们所要介入的板块。如汽车板块:作为一个正在高速发展的国民经济行业之一的新兴行业,由于其业绩短线巨增,引来热钱滚滚,但在股价经过三番、四番炒作之后,其价值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再加该行业正处在一个争夺市场份额、扩大生产规模、争取行业突出地位的战国时代,资金需求远远大于它能给与投资者的回报,今后究竟哪些公司能成为真正的蓝筹,还存在不少变数。汽车业掀起新一轮降价风,这在人民币跟随美元贬值与钢材价格高企的背景下,显得不协调。显示汽车市场环境趋于恶化。长安汽车的业绩遭到质疑、一汽轿车一季度每股收益的下滑,都说明我国的汽车业还远远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成熟水平。从这一角度讲,境外资金并不一定会看好它。几家QFII在公布投资理念时,并未将汽车股列于其中就是一例。社保基金显然也不会在高位去接下这块烫手的山芋。相比之下,石化、钢铁类股票潜力更大一点。
总之,社保基金、QFII资金的陆续进场,有利于提升市场重心,但这种重心提升的效应是在一个长期趋势中才能反映出来的,以一种急功近利的眼光去看待它们的作用,恐怕会令不少市场人士失望,投资者对此应有客观的认识。
社保制度
1.定义: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
2.主要内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内容。
3.目标: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建立统一、规范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真正形成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
4.作用:
总——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是维护社会安定的“稳定器”。
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企业深化改革起着促进和保证作用。企业富余人员在再就业过程中必须得到适当的生活保障,才能为企业参加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使新老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调节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的过分悬殊,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的公平分配。这对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具有积极作用。
当前中国社保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保障总体目标确定后,缺乏具体目标及长期规划□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与责任边界不清晰
□对历史遗留问题的逃避形成制度性缺陷
□统筹层次过低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不同社会群体的保障待遇不公平
社会保障总体目标确定后,缺乏具体目标及长期规划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适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十四届三中全会还提出“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一是缺少对不同保障层次的目标设定。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保障与保险混在一起。作为公民究竟有哪些权利,社会保障到底保障了人们的哪些权利,基本上是混乱的。哪些方面是应该由政府保障的,哪些方面应该由个人保障,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这样就导致应该被保障部分的权利没有被保障,不该由社会保障的却花费了大量财力物力来保障。
二是缺少不同阶段的目标设定。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与快速发展时期,什么样的社会保障水平与什么样的经济生活发展阶段相适应,以及如何适应,有关方面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更没有长期规划和总体部署。这样,经济社会出现什么问题,就赶紧出台相关政策,难免形成“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局面,临时性政策多,长期性政策少,制度设计越来越复杂,执行成本越来越高,而政策效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甚至导致不满。
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与责任边界不清晰
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是以减轻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责任为起点的。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界定依然模糊不清。全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由1998年的5.5%增长到2005年的11.2%,年均增长29.8%。仅中央财政用于“两个确保”和“低保”的资金投入就从1998年的9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804亿元,年均增长35.5%。各级地方政府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但是,与此同时,企业和个人都普遍感觉到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负担越来越重。个人的基本养老金缴费比例由开始的3%逐年增加至8%,而且缴费基数也在逐年增加。人们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满意程度也在增加。造成这种各方都不满意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各方责任的界定不明确。政府的钱花在哪里,老百姓并不十分清楚;企业与个人缴费有多少回报率,也没有明确的预期。因此,政府的责任在哪些方面,应承担多大程度;企业与个人的责任在哪些方面,趋于何种水平,都应该进一步明确,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责任共担的机制。
对历史遗留问题的逃避形成制度性缺陷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两个基本的现实条件:一是人口老龄化问题;一是历史债务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不断增高的趋势。21世纪,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程度正在加剧,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系数逐渐提高,养老保险金支付将进入高峰期。在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资金短缺的现象日益突出,养老保险基金进入紧张运行状态,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基金赤字运转的局面。再加上企业改制实行提前退休,使这一问题更加严重,直接影响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及作用发挥。
历史隐性债务是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此前退休的人员没有缴纳过养老金,也就没有个人账户,此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个人账户由开始缴纳养老金时算起,个人账户不完整。因此这些人的退休费用就只能由正在工作中的人员来承担。在历史债务压力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部分基金积累模式在大部分地区因为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而名存实亡。一旦我国经济进入平稳发展时期,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当期收取的养老金是不可能支付得起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的。如果不能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由于新旧养老制度转型而形成的对中老年职工的历史欠账,未来终将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重大冲击。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巨额缺口,支付压力逐年增大,支付风险日益凸显。
统筹层次过低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统筹层次过低问题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一个严重缺陷,它引起了其他一系列问题。
一是各地方之间的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多年来社会保障改革由地区决策,各地区分别制定仅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标准、措施,形成各地区之间缴纳水平、管理方式不相同的现象。
二是区际转移的困难。由于各地保障制度不统一,就使得社会保障在区际之间的转移阻碍重重,不但省际之间很难转移,就是省内地区之间都难以转移。这与市场经济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要求是完全相悖的。在我国人力资源流动性不断加强的现实情况下,区际转移的困难对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缴和发放都形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是各种社会保障政策缺乏统一标准。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社会保障等多个险种,不同险种往往由不同部门制定。然而社会保障覆盖对象既有针对性,又存在交叉性,各种政策的出台往往是为了解决现实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不可能经过长时间酝酿,所以出现了各种制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根据不同的政策可以实施不同的救助或保障标准,新出台的政策会影响以前政策的实施。
四是基金管理的困难。根据我国当前的政策,省及省以下的社会保障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而一段时期以来,我国银行和国债利率都较低,银行利率已经低于通货膨胀率。在实际利率为负的情况下,社会保障资金事实上正在贬值。这使我国本来就严峻的社保资金形势更加严峻。另一方面,省及省以下的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的话,安全性也难以保障。因此,要想实现基金的保值升值,必须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层次,由中央一级进行统筹管理。
不同社会群体的保障待遇不公平
一是各地区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公平。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是劳动力的输出地,输出的劳动力在发达地区打工并缴纳社会保障金。但是在社会保障统筹层次难以提高、区际转移难以推行的现实情况下,他们缴纳的资金只能留在发达地区,而不能带回去。这也是造成东部发达地区社会保障资金充裕,中西部不发达地区资金匮乏的重要原因之一,从而形成“以贫养富”的奇怪现象,使原本就不平衡的区域发展更加不平衡。
二是企业与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人员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公平。一直以来,企业与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人员之间的社会保障双轨运行、调整机制不同,既造成了企业和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在职人员之间不同的社会保障负担,又扩大了企业和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退休人员的待遇差距,造成不公平现象,已经引发社会不满。
三是不同所有制企业以及不同就业形式人员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公平。离基本养老保险金覆盖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为数不少的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被征地农民还游离在养老保险体系之外,已经参保的人员实际缴费率不高,缴费年限时断时续。失业保险方面,工作最不稳定的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等职工实际上没有失业保障。工伤保险方面,当前我国面临高风险行业事故率高的现实情况,2006年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12822人。职业病发病率在增长,2006年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676562例。农民工受到职业伤害的问题十分突出。进入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大多在高风险行业工作,受到职业危害的风险大大高于其他行业从业人员,而他们又常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事实上,按照当前的制度,越是需要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反而越因为负担不起社会保障而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障。以灵活就业与失业人员为例,没有人替他们缴纳企业应缴纳部分,而缴费基数却要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准,因此有很大一部分低收入群体根本缴不起各类社会保障金,成为社会保障的长期欠缴费群体,从而无法享受社会保障。
四是城乡之间的不公平。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然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至今尚未形成。虽然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一个“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大多数地方的农村养老保险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模式,各地的发展也极不均衡。
制度设计与管理的技术性问题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得越来越复杂,管理成本越来越高。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明显的应急特征,某项保障制度受重视的程度随着不同社会群体政治呼声的大小、部门势力的大小或者个人影响的大小而发生变化。非制度化特征十分明显,法制化水平不高,即使已有法规也严重缺乏执法力度,部门之间、制度之间、上下级之间缺乏沟通、缺乏协调,越位和缺位现象时有发生。社会保障资金筹措不规范,对资金的管理水平有限,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有待改善。电子化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

⑧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干什么的

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五条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六十六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第六十七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九条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七十一条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⑨ 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理想目标是

理想目标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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