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變更,被投資企業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適用稅率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所以這份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方當事人為納稅義務人,需申報繳納股權轉讓印花稅 元 ×0.05%= 元。涉及股權轉讓的企業沒有繳納印花稅的義務。因為雙方當事人為為集團公司原股東和新股東。
㈡ 新建公司股東投入股本要交印花稅嗎
只有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交易的時候,才交印花稅。
你說的,既不是上市公司,又不是流通股,向什麼地方交印花稅。
㈢ 收到投資款需要交印花稅嗎
應該按照資金賬簿稅目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在收到投資款次月一次性申報繳納。
繳納方法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印花稅還可以委託代征,稅務機關委託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印花稅稅款。
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3)股東繳納投資款印花稅嗎擴展閱讀: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㈣ 收到投資款需要交印花稅嗎收到的是現金,如果拿到銀行存的話需要帶什麼證件
需要繳納投資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需要將現金以股東的名義存入銀行,先開立銀行臨時存款賬戶,開戶時帶著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股東的證明文件。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長期股權投資合同或者協議不在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范圍,因此不繳納印花稅。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第十條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4)股東繳納投資款印花稅嗎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㈤ 小規模納稅人,10月份收到股東的投資款25萬,那麼我要怎麼交印花稅,是季末申報還是怎樣,求大神解答
稅法上要求是在發生應稅行為時就產生納稅義務,但實務中沒管那麼嚴。
㈥ 現在投資款需要繳納印花稅嗎為什麼我報稅時,只有購銷合同才繳納投資款進來,需要備案媽
投資款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不需要備案
㈦ 實收資本要交印花稅嗎
實收資本需要交印花稅的。應該按照資金賬簿稅目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在收到股東投資次月一次性申報繳納。
需要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的憑證: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倉儲保管合同;
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借款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財產租賃合同技術合同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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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1.經濟合同: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3.營業賬簿: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㈧ 股東以出資額交的印花稅是否屬於資本印花稅
是的.股東出資額就是實收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