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您好,請問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對攬儲有什麼幫助,是如何實現的
首先,銀行為什麼要用理財資金來給企業發放貸款,大致有以下幾個原因:
1)銀行貸款額度趨緊,這是最主要的原因;
2)攬儲、倒存貸時點規模(一般結合上面那個原因);
3)客戶項目在合規上有瑕疵,無法授信,但又不想放棄;
4)增加中間業務比例,豐富銀行產品線條,滿足私人銀行客戶需求(也是為了攬儲)。
所以,應當是優質到銀行不想放棄或者因為信貸規模原因無法自己放貸的客戶,才是銀行理財資金放貸的目標群體。
其二,銀行利用理財資金錶外放貸的主要程序,簡而言之就是只要成本足夠,銀行兜底,可以千變萬化,比如信託、有限合夥、聯保、政府引導基金、券商、公募基金子公司、保險、保理等等。
雖然銀監會發了72號文件限制銀行理財資金通過信託放貸,券商開始替代信託做銀行的通道。
1)這是最基本的銀證信通道融資框架,券商資管風控閉著眼睛做,在資金出口(信託端)可以繼續設計直到滿足企業的條件:
總之,銀行願意拿理財資金來放貸的企業,應當是能通過銀行內部授信審批的客戶,其次該企業可以通過表外合作者的風控審批(一般銀行過了,大家都閉眼做啦,反正不承擔實質風險)。
在幾種表外合作者中,信託是最熟練的,融資租賃、保理、基金資管等等規模比較小,按需選擇吧。
㈡ 銀行發行理財為何要委託他行管理
銀行不發行理財產品,都是委託給券商的
券商設計產品,銀行發行,資金也是銀行監管
券商設計40天6的收益,銀行發的時候就公布60天5.3的收益,這樣就有多重收入
㈢ 銀行理財產品是委託理財嗎
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屬於通常說的委託理財的一種,關於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研究大多集中於經濟金融或市場營銷領域,而法學上的研究多側重於委託理財產品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風險規避等問題。法律意義上的「委託理財」,如果真的出現了問題,銀行可以不承擔賠付責任,實際操作過程中並非如此。
㈣ 公司具備什麼資格才能委託銀行推廣理財產品
這個需要和銀行簽訂協議,要和銀行分錢的。銀行覺得有賺頭,不違法,通常都會同意
㈤ 什麼公司能委託銀行銷售理財產品
只要經過中國的金融管理機構授權的公司都可以代理銷售理財產品,比如支付寶、人人貸、陸金所、借貸寶、銀行等。
㈥ 銀行可以替某公司發行理財產品嗎 有沒有上限融多少錢. 怎麼分的
銀行發發理財產品有要求的。
杭州 第三方理財 蘭迪投資回答,求採納。
㈦ 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收益誰監督他們,他們會不會自說自話
銀行的理財產品都不是銀行發行的,只是銀行代售而已,各路理財產品都是基金公司發行的,委託銀行監管和代售,
鑒於你缺乏最基本的理財產品的知識,建議在購買理財產品前詳細瀏覽合同了解理財產品相關的知識
㈧ 發行類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司需要什麼資質
三種主要債券類型: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公司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企業債。
重點說說企業通過銀行發行理財產品
第一步就是@meta 所說的,要通過銀行行內的審批,獲得備用授信額度。通俗說就是銀行審批給予企業一個信用額度,但是不直接發放貸款。
接下來就是不同的玩法和模式了:
一、只有銀行一個金融機構參與的模式
二、銀行+證券公司參與的模式
三、乙銀行+甲銀行+信託公司+丙銀行模式(看著我都暈)
採用此種模式可以將信貸資產轉化為銀行資產負債表上的同業資產,不僅規避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還能少提經濟資本和貸款撥備,提升銀行利潤水平。此模式更復雜的可能還會引入一個假丙銀行,就不再細說了。
以上說的都是銀行主導的模式,其實信託公司和券商固定收益部結構化團隊也有自營客戶,加深與銀行在結構化融資方面的合作,未來的空間值得想像。
為什麼銀行熱衷於用理財產品實現表外發放貸款呢?因為有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在控制銀行的貸款規模,通過理財將貸款由表內轉表外,社會融資總規模在監管的目光之外正在放大。至於此類創新業務對國內經濟的影響,已不是我能分析的了了。
㈨ 怎樣委託銀行發理財產品
所有委託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都要總行批准,也有一些區域性分行有審核權,你的產品要提交到銀行產品部或零售部,之後等待通過銀行風險控制部門的審批,若可以通過就會安排檔期發售。
㈩ 某某上市公司委託中國銀行發售的理財產品安全嗎
銀行發售的理財產品肯定安全呀,畢竟是銀行呀,肯定不會壞了自己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