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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遭遇寒流

发布时间:2021-06-16 06:42:18

❶ 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是不是属于上市公司

不属于。“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1)新三板遭遇寒流扩展阅读

新三板基金年内平均亏损10% ,172只基金面临退出难

2015年的春天,新三板市场井喷,新三板基金也成为了中国金融从业人员茶余饭后的热议话题。怀着“未来十年或许是中国股权投资的最好时代”的期待,一时间有大量投资者携资金进入了新三板市场,无法直接参与一级市场的个人投资者,则借道新三板基金间接进入了新三板市场。

然而,仅仅时隔一年,新三板的发展遇到了瓶颈:流动性低迷、融资功能减退、投资者门槛高等问题蜂拥而至,新三板指数不断走低,诸多新三板基金也遭遇了大幅回撤。今年以来,新三板指数继续下行,今年7月6日,新三板指数创下了1068点的新低,相比2015年6月份的2822点高点已经下跌了62.15%。

参考资料新三板_网络

❷ 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不算。

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

非上市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新三板上市的企业不公开发行,也不公开销售。

虽然新三板上市的企业也是股份制企业,但它们只在交易中心进行大规模交易,交易中心只是一个股份转让代理系统。

新三板交易场所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除名称中不含证券交易所字样外,其他条件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2)新三板遭遇寒流扩展阅读:

新三板与上市的区别: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是一个中国概念,在国外并没有对应的概念,也没有形成一套多层次资本市场理论。

这是因为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资本市场的多层次性是自发形成的,而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则是建构而来的。

因此,“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概念实际上是一个服务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理论供给,“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则鲜明地体现了制度创新的“建构理性主义”精神,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个非常中国化的概念。

❸ 被人忽悠购买了新三板股权能立案吗

下辈子吧 新三板账户都是在证券营业部开的而且是有资金不低于50万的限制

❹ 新三板分层利好什么板块

机构在流动性向好的预期下抢筹,造就了本轮新三板的火爆行情。从政策的推进来看,新三板的制度建设要优于A股市场,且场内博弈对象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修复行情过后,投机行情会逐渐结束,进入新的以企业成长性为主导的PE投资阶段。
机构在流动性向好的预期下抢筹,造就了本轮新三板的火爆行情。从政策的推进来看,新三板的制度建设要优于A股市场,且场内博弈对象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修复行情过后,投机行情会逐渐结束,进入新的以企业成长性为主导的PE投资阶段。
2015年4月15日,在新财富主办的春季投资策略会上,兴业证券(601377)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忆东一语道出本次股市走牛的逻辑,“这是一轮股权投资的大时代”,他同时断言,“这一轮赚大钱的肯定不在二级市场,而是做股权投资的”。
与之遥相呼应,类私募股权投资的新三板市场火爆异常,3个月累计涨幅超过100%,年初至今,有19家公司涨幅超过10倍。排除“中山帮”违规高价对倒等杂音,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新三板市场对股权融资的推动力。
大扩容下的两极分化
对企业来说,与创业板IPO相比,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条件低、速度快、成本低。据清科集团发布的统计报告,中国每家企业的平均IPO发行费用约在5000万元以上,约占其平均融资额的6%。而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费用一般仅为150万-300万元左右,挂牌前后均可通过定向增发进行融资。
2014年起,新三板市场开始大幅扩容,挂牌企业数量迅猛增长,加速势头至今仍在持续。市场预测,到2015年底,新三板挂牌企业总量会超过3500家。
同时,随着2014年8月做市商制度的推出,新三板交易逐步活跃,融资功能也随之开启。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增凶猛,仅2015年3月,就有221家公司发布定增预案,预计融资145.3亿元。
新三板指数一路上扬,在赚钱效应的带动下,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定向增发项目,获得公募、私募、券商资管、PE/VC、上市公司及大户等各路资金的热烈追捧,处于“奇货可居”的状态。
其中,中科招商更是在挂牌前后两个月内三度定增,定增价格由首轮的每股10.83元涨至18元,募资总额高达90亿元。4月13日,中科招商以85元/股报收,按总股本13.3亿股计算,其市值已达1130.5亿元,秒杀创业板老大。不过,4月17日,腾讯发表声明,否认参与中科招商最后一轮的定向增发。随后其成交稀少,且震荡下跌。4月22日更遭遇暴跌,盘中最低价跌至每股1.01元,显现出协议转让交易制度仍待完善,新三板非散户淘金之地。
目前新三板每日有交易的挂牌公司数量已经达400余只,反过来说,这也就意味着,有超过80%的挂牌公司还不具备流动性。两厢对比,新三板的市场化特性凸显。与A股市场的板块轮动现象不同,在新三板,两极分化将是常态,且会愈演愈烈,只有少数真正能借助资本迅速成长的公司可以脱颖而出,投资者能从中获得超额收益,而其他大部分公司都将沦为市场的“僵尸”。
另一方面,监管层为新三板投资者设置了500万元的资产门槛,除资金门槛外,还需要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隋强明确表示,新三板暂时还没有降低门槛的打算。因此,某种程度上,在全民皆股民的环境下,新三板成为中国首个以机构博弈为主的资本市场。
分层交易制度比转板更有利
目前,新三板市场的投资套利机会更多源自利好政策的持续落地。机构在流动性向好的预期下抢筹,造就了本轮新的火爆行情。据统计,2014年8月推出的做市商交易制度,做市标的首日平均涨幅超过35%,同月推出的《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也已让超过10家的新三板公司被A股公司并购重组。接下来,市场预期的政策机遇包括分层交易、转板制度及投资入市门槛的降低。
华鑫证券预计,新三板会参考纳斯达克市场的情况,设置ABC三层结构,即A层为竞价交易层,B层为做市商交易层,C层为协议转让交易层。三层公司数预计占比分别为1:3:6。
如果真的能够推出分层竞价交易,进入A层的企业在流动性方面,则与现有的主板和创业板没有太大差别,但在资金募集、增发定价、收购兼并、信息披露等方面反而存在不少优势。
以定向增发为例,上市公司定增股票的价格以二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投资者通过定增认购的新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认购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而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东一般不超过200人,实施定向增发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不用披露资金用途、盈利预测,企业可自主将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发行价格由投资者与企业协商确定;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
因此,如新三板市场的交易活跃、企业估值能得到充分的挖掘,定价融资功能畅通,优秀的公司很可能会选择积淀在A层中,而非转板至中小板或创业板。
目前,参与新三板定增项目及场外交易的资金均有较高浮盈,但将退出押宝在制度红利带来预期流动性的资金不在少数。不过,从政策的推进来看,新三板的制度建设要优于A股市场,且场内博弈对象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修复行情过后,投机行情会逐渐结束,进入新的以企业成长性为主导的PE投资阶段。
成长性为基本投资逻辑
因交易制度及参与主体的不同,对新三板企业的投资,不能简单套用二级市场惯用的分析逻辑和研究框架,而更适用PE投资的操作方法,投资人需充分进行尽职调查,全面掌控企业基本面情况,提升投后的管理水平。
PE投资的盈利来自企业的成长和制度性溢价,但随着新三板各项制度的日趋完善,制度性溢价会逐渐消失,最终还是落脚于把握企业未来的成长。不过,哪些企业能够借助资本的力量,达到高速成长的预期,则要考验投资者对公司基本面及战略发展的把握能力。未来的腾讯、阿里、网络有望出自新三板市场。
据东方财富(300059)网数据,目前220家做市转让的新三板公司平均市盈率已经达到67倍,其中更不乏百倍市盈率的公司。新三板公司定增火热,整体估值水平也已不低于主板。随着市场关注度的提升,因流动性不足的估值折价正在进一步降低,机构的抢筹逻辑必须开始着眼于企业的成长性。
新三板挂牌的公司主要集中于高端制造业、TMT、化工原料及加工、清洁技术等新兴领域,另外还有一些主板及中小板没有的投资标的,比如以九鼎投资和中科招商为代表的创投行业、以嘉达早教为代表的教育与培训行业,这些行业均处于市场的高速成长阶段。
与A股的对比标的相比,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规模及业绩基数低,因而出现成倍增长的概率相对更大。相应的,其在定向增发时投资者也会给予一定的溢价。
进入2015年4月,监管层对新三板违规对倒交易进行查处,三板做市和三板成指均遭遇调整,但企业定增的热情一路攀升,因各路资金仍亟待入场,发行价格水涨船高。
4月14日,生产车用橡胶管路的三祥科技(831195)公布定增预案,发行价格为每股6.3元,拟募资5040万元,按照2013年的EPS计算,发行PE高达63倍。据新财富了解,三祥科技拟全资收购美国Harco集团,现正就收购细节进行商谈,如收购成功,公司在生产技术及客户等层面都将有质的提升。预计其业绩爆发点将在2017年。
几乎同时,同行业的中鼎股份(000887)也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16.27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1亿股,募资净额不超过19.17亿元,发行PE为21.38倍。同样,此次定增募集的资金用于收购海外公司。
可以看出,除“互联网+”等新兴行业外,进口替代型的中小型高端制造企业,有望借助新三板实现“国内融资-海外收购-技术提升-国内国际市场”的传统企业升级转型路径,而在此之前,只有少数上市公司才能完成。融资与价值发现功能启动后,新三板市场已然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过程的重要一极。

❺ 律师在承办新三板业务中,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哪些方面

1、尽职调查的过程延续新三板项目过程的始终。
我对尽职调查的理解是发现问题、了解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所以尽职调查的过程是延续项目整个过程的,只是在不同的阶段有所侧重。前期进场后展开的尽职调查是地毯轰炸式的,讲究在全面覆盖前提下偏重历史沿革和其他重大法律问题的。中后期的尽职调查是坑道战式的,讲究深度挖掘,彻底清除。而且中后期券商和会计师经常会主动帮律师发现不少问题。
2、企业股改是在券商组织、协调下,依靠律师与会计师等中介机构通力合作完成的。用一句话形容就是:券商赶车,律师和会计师拉车。
律师对于股改的工作是起草法律文件、制定基本制度、确定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在股改前,律师对于重大法律问题解决情况的把握是非常重要的。理论上,企业在股改前应该把所有重大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历史沿革问题)全部解决完,这个才能不带问题进行股改,才能有底气说企业在股改后一切问题都是规范运作的,符合公众公司的要求。比如,企业某次出资存在瑕疵,某笔大额税款未缴纳,某项重大资产的权属存在瑕疵就急匆匆股改了,这些情况是存在很大隐患的,把原本可以解决的问题变成了无法断根的顽疾。所以说律师认为主要问题都解决完了,不构成重大影响了,改制进程才能继续进行。
3、股改后律师的尽职调查工作仍然要进行。
股改后,企业往往还是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情况,比如社保、比如关联方、比如独立性,这些都需要律师通过勤勉工作发现,并且通过智慧和经验在复杂规则框架下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建议。解决复杂问题的过程往往遭遇到多次反复,这时律师要用于坚持自己的专业判断,同时需要提高与客户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沟通技巧。
4、律师的工作内容包括:制作法律文件,核查事实状况,发现法律瑕疵,提供解决建议,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
制作法律文件:法律意见书,三会文件,制度文本,承诺函,无违规函等等等等;
核查事实状况:分门别类,庞杂细小,详见法律意见书内容“经本所律师核查xxxx”。
发现法律瑕疵:如果说公司是件西装,别人看到的是款式和用料,律师看到的是虫洞和皱褶。
提供解决建议:财大气粗的公司往往抗风险能力较强,因为解决问题往往需要成本,因此最终的解决建议往往是合规前提下性价比最高的那条。
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会前几周功,会上三分钟,会后要跟踪。
律师在新三板中的工作标准,由于涉及到未来可能要转板,个人认为应比照IPO标准进行,仅仅死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中的几点我认为是不够的。当然,部分问题在具体分析后,可能会适当放宽要求。听闻某些新三板项目从进场尽调到完成股改只有不到2个月,我只能说这个是比较难做到的。
5、企业挂牌成功后,律师的主要工作转变为两项:对内,督促企业以公众公司标准规范运营;对外,代表企业与潜在投资对象进行谈判。

❻ 私募基金属上海海归引进单位吗

证券类私募基金的发行正在进入冰封期。管理着逾两百亿规模私募基金的老张(化名),尽管去年的业绩超过50%,他的一只新发基金,却在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发行失败。

不是该银行拒绝推他的产品,实际上银行渠道很卖力地推,客户却热情不高。这只产品面向全国销售,最终只获得了不到5000万的认购。

经历了从5000点到2000多点的“闪电熊”,尤其是屡遭千股跌停的A股市场,业绩说话也不灵。这与去年相比已经是天堂地狱的差别。去年4月,老张每日在渠道间奔走,不停地路演,各渠道抢着帮他发产品,“钱像水一样流过来。”因为是老牌私募,有良好的业绩和口碑,2015年他发了近百只产品。

在牛短熊长的市场环境下,私募似乎总是遇到一个怪圈——在行业大扩张之后,随即进入行业洗牌和整顿。此次又是一场戛然而止的牛市,2016年也是最严监管年,这都意味着2016年私募进入一个艰难时刻。在这样的背景下,老牌私募因自身优势可能会更加壮大。

猜想一:“马太效应”加剧行业洗牌

老张虽然遭遇到了发行寒流,但是因为去年的业绩较好,他的基金几乎没有遭遇赎回,只是新客户较少。但是,北京另一家规模过200亿的大型私募人士透露,在熊市中,银行方非常害怕承担责任。“当下发行对他们来说没有半点好处。业绩好了只有两个月奖金,也没有管理费分成,但是如果引进了一个差的产品则算重大失误。”他说,“曾经有银行就是因为产品出事,私募业务的负责人因此被开除,该银行的私募业务被暂停多年。”

据悉,目前银行渠道已经很少卖私募产品了,对于其不了解的草根私募,银行更是高挂免战牌。

在目前私募的发行格局中,银行仅占40%,另两大渠道是券商和第三方机构,分别占据40%和20%的发行规模。然而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目前这两个渠道的发行也不给力。据悉,券商资管平台如中信、国泰君安、华泰、招商等,虽然仍然在发行产品,但更加挑剔了。某券商私募业务负责人透露,目前其平台对私募产品要求有四:第一,已经在其平台上有半年以上的运行记录;第二,私募自己找一个主力营业部进行推广,该营业部需要承揽一定规模的发行量;第三,私募关键负责人背景必须过硬,或名校,或海归,或有20亿元资产规模的管理经验。“草根私募想要发行基本没戏。”

同样,即使是券商力推的产品,销售压力也很大。上述另一家券商私募业务人士介绍,多只正在发行的产品档期延长。

在市场寒冬下,口碑好、规模大、老牌、股灾中回撤小的私募,还可能获得机构投资者的认可。比如老张的产品虽然在银行端门可罗雀,但是今年他依然拿到一家央企的资金,有望合作发行专户。

格上理财研究中心认为,机构投资者大部分是成熟投资者,愿意在市场低位入场,但是能争取到这部分资金的必然是业绩稳健的老牌私募。因此,马太效应在中国其实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因为投资者结构在逐步改善,只是在熊市年份,马太效应更加明显。

“我们目前八成的收入,都来自于老牌私募。经历了市场多年的考验,在这次的艰难时刻,存活下来的还是老牌私募居多,他们的战斗力也越来越强。”一位券商PB业务人士透露。

猜想二:两类产品悄然崛起

2016年A股很难再有系统性行情,“上有顶,下有底”的震荡局面已成共识。

上述券商PB业务部门的人士透露,其平台上多家量化对冲基金处于“涣散”状态。“资金来了也做不了,有的产品甚至成立了,但因为做不了又解散了。”

深圳知方市投资总经理刘钊认为,目前股指期货的高贴水和流动性不足,对量化对冲产品有较大影响,很多策略准备不足,就做不下去了,需要增加新的策略。

另一类产品却有望在2016年崛起。管理期货型产品,即所谓的CTA策略,有望成为私募规模发展的救命稻草。CTA基金作为一种主要投资商品期货、期权、股指期货的私募,与股票、债券等传统资产相关性较小。其投资范围也非常广泛,投资品种遍及农产品、能源、金属、外汇、股指和利率等多个领域,能够有效分散单一市场带来的风险。同时,也可以做空,但是与沪深300的相关性较小甚至为负相关。

国内一家知名券商介绍,CTA确实是当前渠道推销的重点私募类产品,也是目前少有的受资金青睐的产品之一。

相比于CTA,一根更粗的“救命稻草”,可能是保本型的私募产品。自从市场陷入低谷,保本型的产品在公募基金中强势回归,最近一个季度,公募保本基金发行成立规模逾660亿,超过此前三年多成立的保本基金规模。素来保本型较少的私募基金,也开始逐渐增加对保本产品的重视。

根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因此之前几乎没有私募发行保本型产品。但是目前部分私募正通过各种产品设计突破这一规定。记者获悉,上海部分知名私募正与担保公司签订保本协议,一旦亏损,由担保公司向投资者承诺保本。这一结构与公募保本基金模式雷同,但不同的是,公募保本基金通常还与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即担保公司担保后,可向公募基金公司追偿。这也是过去私募基金未能发展出保本产品的原因——作为资本金较少的私募基金,没法签订反担保协议。

然而,记者了解到的私募保本基金,采用了特殊的产品结构,使得私募基金无需签订担保协议。“我们旗下的投资公司与私募基金担任产品的联合投顾,只给予私募基金很小比例进行权益类投资,大部分资金由我们进行固定收益类投资,这样风险较小,我们也能获得一部分管理费,不再和他们签订反担保协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

据悉,已有多家知名私募正在打算发行这类产品。“因为权益类投资比例很小,很明显这类产品做不出什么收益,但是,至少能留住客户,这是2016年我们的目标。”上海某规模近200亿的私募人士透露。

除此之外,记者还获悉另外一种产品模式打算采用另外的保本结构,即选取一些质量较高的非标产品,将其利息作为安全垫,去投资权益市场。不过,对此有私募人士表示较为难做,因为在经济下行之时,优质标的稀缺。

不过,刘钊认为,目前弥补量化对冲的产品类型都有限制。“股指期货的市场容量大,单家私募做个几百亿没有问题,但是CTA策略全市场的保证金余额在活跃的时候也只有几百亿,完全比不上股票市场上万亿的日交易量。如果策略有效,一家CTA私募最多也只能做到10亿的规模。”

猜想三:最严监管年增长将放缓

自2002年诞生第一只证券类私募基金以来,我国证券类私募基金已经有13年的历史。前几年发展缓慢,但近年来,私募发展逐渐步入黄金时期。2013年中,新修订的基金法颁布,私募基金纳入监管。2014年2月私募登记备案制度实行,与此同时,投资工具也在增加,因此私募的数量越来越多。2014年-2015年,久违的股债牛市到来,私募数量开始井喷,产品发行也爆发式增长。根据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已登记的私募达到10965家,管理规模达到5.21万亿元。

不过,近期对于私募的监管开始趋于严格。2015年底,基金业协会颁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规则。此外,还密集展开对失联私募机构的排查,迄今为止已有三批。在登记备案方面,2015年底,基金业协会表示,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原来“宽进”制度正悄然改变。记者获悉,目前,基金业协会在审核登记资料时,重点排查经营范围,对于一些不合规的经营范围,直接将申请材料驳回,因此,业内感觉到登记的周期在变长。而且有市场传言,对于一些迟迟不发产品的私募,已有的登记资格或将取消。一级市场方面,2016年初,北京停止对PE的注册,新三板停止对PE机构的挂牌融资。

由此看来,2016年对私募的监管升级。1月21日,基金业协会表示其将继续强化自律检查,继续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对非标债权业务的关注。对低质量、不合规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采取自律措施。还将出台《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推动明确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投资顾问机构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相关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在蓬勃发展期之后,监管层正逐渐加大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旨在规范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但监管升级,也意味着私募的准入门槛在提高,对于已登记但不规范的私募而言,私募牌照或成烫手山芋。记者发现,在互联网上已经出现转让私募牌照的现象。预计2016年私募数量的增加将放缓,但行业质量将提高。
2016“大资管”新路径

金融体系正经历着结构性变化。与之相对应,一系列的分化在资产管理行业中悄然产生,而这种分化,在2016年将尤其突出。

一方面,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各类资产管理机构正在做出特色各异的配置选择;而另一方面,监管层对于金融机构跨界业务的态度变化,则让不同的机构勾勒出截然不同的愿景。

从2013年正式开启的“混业”和“大资管”之门,使各类机构在资管领域座次重排。2015年,“后起之秀”基金子公司管理总规模逼近10万亿元大关,与发展多年的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体量相当。

但随着规模的积累,一些问题也开始涌现,业务层面的重整提上日程。中国基金业协会一位监管层人士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透露,2016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将是“落实资产管理业务中新制定的‘底线’。”2015年,由于市场变化,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出现包括场外配资在内的一系列新问题,“监管机构对于新的问题形成了一整套新的负面清单,亟待落实。”

此外,2016年,注册制、深港通、战略新兴板等多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政策即将落地,这些都将带给资产管理行业新的转型升级空间。未来,“大资管”业务将如何发展?对此业内却有截然不同的答复。

规模激增下的模式抉择

在前不久举办的一次内部交流会上,北京一家私募基金高管和深圳一位量化投资机构负责人相互间争论就颇为激烈。

前者正准备登陆新三板和进军公募业务,为做大盘子而紧锣密鼓筹备。后者则意在精品店,与“大而强”的思路截然相反。

双方争执的焦点正是资管行业面临的模式选择问题。过去的几年里,“大资管”规模突飞猛进迈向百万亿大关,同时监管层在“底线监管”原则下不断推行金融领域市场化的改革,推动了混业经营趋势的加速,这都促使资产管理机构走向了分叉路口。

国内主流的公、私募机构,乃至券商、信托和保险资管等,如何做出新的业务选择?究竟要开展财富管理还是资产管理?要全方位混业还是小而精的专业化之路?

对于“全面发展”与“小而精”的提问,上海重阳投资一位负责人透露,“重阳计划筹备公募,同时准备着手海外业务。”与发展思路相似的还有凯石投资陈继武、鹏扬投资杨爱斌等“私募大佬”,也在私募业务之外钟情拓展公募业务。富善投资总经理林成栋则表示:“我们目前更加专注于服务好高净值客户。”

券商资管中也呈现出同样的分化现象。

面对统一监管趋势下竞争加剧和以定向资管计划为主的通道业务即将关闭的双重压力,有实力的大中券商已开始“去通道化”,回归主动管理。而许多小型券商仍旧延续通道为主的战略。最具代表性的是,华福证券前三季度总规模排名第五,主动管理业务占比仅3%。

在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张旭阳眼中,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正逐步走向融合,在“大资管”行业中,除了上市银行、保险公司拥有大体量优势外,其更看好管理精致的私募或是科技类公司出身的机构。

“大资管”时代下,资管行业上下游间不断融合,行业边界逐步模糊,无论采取哪种模式都对机构自身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洗礼”下的反思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杠杆强化推动下的牛市,跌宕起伏,过往的发展思路再一次面临转型阵痛,监管细节也随之做出新的调整,对整个资产管理行业来说可谓一次洗礼。

“证监体系积极修订了新一年监管的底线,对于场外配资、杠杆匹配和投资顾问等业务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且明确了合规范畴。”上述基金业协会人士指出。“比如在去年迅猛发展的私募,就出现了违反合同约定、内控制度差、法律意识淡薄等现象,因此证监会及其会管单位在内的多家监管机构联合施力治理。”

目前,工商管理部门和地方监管部门对于私募类机构的工商登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均试行了最新的管理办法。目前已叫停“中字头”机构的工商注册,深圳、上海相继宣布暂停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北京开始暂停“投资类”企业注册登记等。

而另一个直观的变化则是,全国股转系统收紧了私募类机构挂牌新三板。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认为:“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化、差异化在大波动中显得更为重要。部分机构过于‘散户化’的思维和‘同涨同跌’行为,对于资本市场的稳定是非常不利的。”

“对公募基金而言,当下首要的是抓住投资能力这一核心,以产品为导向,做好投资。非公募业务则应当逐步改善风险控制、人才流失、治理结构等方面的问题。”景顺长城基金总经理许义明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表示。

逐梦新制度蓝海

2016年,即将落地的注册制、战略新兴板等多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政策更将深刻影响机构的配置与策略。

北京一家公募基金负责人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注册制带来的不仅是供给侧量的冲击,更为重要的,是对市场价值理念以及结构的影响。资管机构将更关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左方,市场更加青睐相对安全、相对低风险的资产,行业龙头的价值将逐步凸显。

资产管理机构对于企业的关注由右侧向左侧转移,即更多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这也意味着,资管行业的投资布局会更注重长端的突破,带来并购、资产证券化、PE、REITS等投向比例的提升。

根据多位业内人士预测,由注册制和战略新兴板带来的新资产证券化路径,或是2016年各类机构下大力追逐的业务领域。

“二级市场投资机构,例如财通基金等公募基金已经逐步形成了有序参与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业务模式;一级市场投资类机构,则在布局各类一级市场的产业链条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部分债券类私募基金,除了为资产端提供融资之外,还从事类投行业务,帮助所投资企业进行后续的资产运作。”上述投资经理表示。

❼ 新三板挂牌成功前后律师有什么作用

一、律师在挂牌新三板之前的作用

1、挂牌之前的尽职调查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公司挂牌新三板的各项条件,在进行挂牌之前,律师公司进场对公司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以确定公司是否满足挂牌新三板的要求,存在哪些问题。作为律师,在前期的尽职调查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沿革

公司的历史沿革方面需重点关注公司在设立、出资、历次增资、历次股权转让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律师需核查公司是否存在非货币出资,如果公司存在无形资产出资,需核查无形资产的真实权利人,核查该无形资产是否涉嫌职务发明等;如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如存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

(2)独立性

公司的独立性体现在生产、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的独立。律师需要重点核查公司是否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流程,是否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地,需重点核查在财务机构、人员方面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其它经营性主体存在混同的情况。

(3)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律师需重点核查公司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的占比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况,核查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的经营性实体是否同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4)调查公司的治理机制的是否健全和执行状况,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守法、诚信状况。

(5)调查公司在税收、环保、技术标准、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调查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已决或未决的仲裁、诉讼、行政处罚事项等。

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其中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辅导股改

股改的辅导工作是跟前期的尽调密切相关的。一方面,律师需要对前期股改发现的法律问题提出切实的解决方案,协助公司来清理相关的问题。比如,如果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律师需协助券商和公司制定合适的重整方案,将相应的实体整合在一起等。另一方

面需要辅导公司规范公司的治理。一般情况下,公司在形式上都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在实际上,相应的机构职责却得不到落实。因此,律师需要辅导公司切实依照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

如公司在股改之前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增资或者是股权激励事项,律师还需协助公司制定合适的方案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当然,律师也需要协助公司筹备创立大会事宜,制作创立大会所需的法律文件,并对创立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律师在这部分的具体工作如下:

(1)根据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股改的时间进度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提前通知时间为15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前通知的时间为10天等,这些时间点需要结合资产评估部门的评估报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目标公司股东和董事的实际情况如是否出差、出国等及其他的一些因素,来安排时间进度。这里的其他因素主要指公司是否增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住所变更等等。

(2)制作相应的三会文件

需要为企业制作相应的会议文件,或者在企业制作了相应的文件后为企业把关,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瑕疵。和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的问题。如目标公司在发出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时应同时发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又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主持、换届等问题要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3)制作三会中需要的目标公司的重要问题

如在创立大会中需要制作的目标公司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在目标公司完成股改后第一次董事会上制作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3、股改后的继续尽职调查

股改后律师的尽职调查工作仍然要进行。股改后,企业往往还是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情况,比如社保、比如关联方、比如独立性,这些都需要律师通过勤勉工作发现,并且通过智慧和经验在复杂规则框架下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建议。解决复杂问题的过程往往遭遇到多次反复,这时律师要用于坚持自己的专业判断,同时需要提高与客户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沟通技巧。

4、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是上述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也是公司挂牌新三板的必要文件。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公司各方面合法性的确认,判断公司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份挂牌新三板的条件,判断公司是否存在影响挂牌新三板的重大法律障碍和重大法律风险。

二、律师在公司成功挂牌新三板之后的作用

1、日常的法律顾问服务

公司在成功挂牌新三板之后,就成为在资本市场运作的公众公司,其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必须公开透明和合规,因此公司会需要律师为其合规运行提供日常性的法律意见,需要律师为其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其他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因此,律师在公司成功挂牌新三板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其提供日常的法律顾问服务。

2、为公司的融资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

一般来讲,公司挂牌新三板的首要目标即为融资。公司挂牌新三板之后,一般会选择通过定向增发或发行中小公司私募债的方式来实现融资。不管是定向增发还是发债,都需要律师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3、为未来可能的转板提供法律服务

与主板、创业板相比,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目前是较弱的,因此,新三板挂牌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财务指标达到主板、创业板的要求之后,一般会选择转板到主板、创业板上市。如果律师一直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熟悉公司的情况和资本市场的运行规则,则在挂牌公司转板之时,则可争取为公司提供转板的IPO法律服务,打入IPO法律服务市场。

❽ 新三板企业IPO遭遇什么新烦恼

今年以来,新三板企业热衷通过IPO路径寻求资本市场升级之路,但当前有IPO计划的新三板企业遇到了“新烦恼”。

目前,新三板达到IPO标准的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截至8月下旬,新三板11000多家挂牌企业中,达到法定基础上市条件的占55%。这就是说,已有相当数量的公司与市场建立时的主体预设不一致,市场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加快完善市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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