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久期缺口怎么理解
久期缺口是用来测量银行资产负债的利率风险的工具,即资产加权平均久期和负债加权平均久期与资产负债率乘积的差额:
①当久期缺口为正值时,市场利率下降,银行的市场价值将增加;市场利率上升,银行的市场价值将减少。
②当久期缺口为负值时,市场利率上升,银行净值将增加;市场利率下降,银行净值将减少。久期缺口的绝对值越大,银行对利率的变化越敏感,银行的利率风险暴露量越大。
(1)债券风险暴露计算扩展阅读:
在利率波动的环境下,利率风险不仅来自于浮动利率资产与浮动利率负债的配置状况,久期缺口也来自于固定利率资产与固定利率负债的配置状况。久期缺口管理就是通过相机调整资产和负债结构,久期缺口使金融机构控制或者实现一个正的权益净值以及降低再投资或融资的利率风险。
久期缺口实际上假设了利率对任何一种资产和负债的影响都是相同的.久期缺口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利率的波动对不同的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强度差别是非常大的。另外,利率相关的隐含期权问压,久期缺口如可提前赎回债券、保单退保等,久期缺口由于其执行时间很难确定,因此在缺口选择上存在很大的问题。
㈡ 非零售风险暴露中没有合格抵质押品的高级债权是什么意思
商业银行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非零售风险暴露中没有合格抵质押品的高级债权和次级债权的违约损失率分别为45%和75%。对于提供合格抵质押品的高级债权和从属于净额结算主协议的回购交易,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风险缓释效应调整违约损失率。更为详细的解释华债网可以查询到。
商业银行采用高级内部评级法,应使用内部估计的单笔非零售风险暴露的违约损失率。
商业银行应使用内部估计的零售资产池的违约损失率。
㈢ 债券型基金有风险吗 这4点你了解多少
只要是投资就会有风险,债券型基金同理,那么债券型基金有哪些风险呢,具体来说债券型基金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风险:
1、信用风险。包括基金所投资的债券、票据等工具本身的信用风险、以及以交易为基础的出借的对家风险,如回购协议等。
2、市价暴露风险。市价暴露风险是指货币市场基金的实际市场价值,即按市价法估值得出的基金净值与基金交易价格的偏离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出借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管理风险。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及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对信息的占有、分析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进而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
㈣ 债券杠杆率怎么算
例子:比如一个债基有2亿元,买了价值1亿8千万的债券,又通过抵押债券正回购买了1亿2千万的债券,则该债券基金的杠杆率是150%。计算过程就是这只债基拿着2亿的资产做了1.2+1.8亿的投资,所以杠杆率为3/2=150%。
债券基金的杠杆率是由于债券正回购造成的,债券正回购是把自己手里面已经购买的债券抵押到银行间或者交易所,签订回购协议,借入资金的方式。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
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凡是抵押出债券,借入资金的交易就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
(4)债券风险暴露计算扩展阅读:
交易单位
即证券交易所对回购交易双方参与回购交易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
1、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
2、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4、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5、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最小报价变动为0.01元或其整数倍;申报数量为10张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其它规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类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债券回购
㈤ 某资金公司称自己投资没有违约风险的国债,所以没有风险暴露,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你说某一个基金公司称制止投资没有违约风险的国债,所以没有风险暴露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呢?我觉得每一个国家的国债虽然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没有什么风险,但是谁能够说明说清说楚,到时候那个国家有没有发生些什么战争?或者是经济萧条,等等,别的异常呢,所以国债虽然说比较有保障,但是也不可能说是完全没有风险的,而且是看哪一个国家的国债了,比如说美国或者是别的国家的国债,一般情况下,美国的国债还是比较稳定的,但是投资还是有风险,因为汇率会波动,会产生一些经济方面的损失。
㈥ 会计的有关问题
资本充足率也称资本充实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2号)《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一)商誉;
(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
(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时,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一)商誉;
(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50%;
(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资本投资的50%。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从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以相应国家或地区的外部信用评级结果为基准。不同评级公司对同一国家或地区的评级结果不一致时,选择较低的评级结果。
(一)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的债权,该国家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0%,AA-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00%;
(二)对境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注册地所在国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20%,AA-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00%;
(三)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50%,AA-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对多边开发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本外币债权的风险权重均为0%。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50%。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对我国政策性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其中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的风险权重为0%。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对企业、个人的债权及其他资产的风险权重均为100%。
第二十四条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
第二十五条 下列质物具有风险缓释作用:
(一)以特户、封金或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的现金;
(二)黄金;
(三)银行存单;
(四)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国债;
(五)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票据;
(六)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
(七)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
(八)评级为AA-以上(含AA-)国家或地区政府发行的债券,在这些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所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
(九)多边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券。
以前款所列质物质押的贷款,取得与质物相同的风险权重,或取得对质物发行人或承兑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部分质押的贷款,受质物保护的部分获得相应的低风险权重。
第二十六条 下列保证主体提供的保证具有风险缓释作用: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二)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我国国家机关;
(三)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
(四)评级为AA-以上(含AA-)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在这些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这些国家或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
(五)多边开发银行。
以前款所列保证主体提供全额保证的贷款,取得对保证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部分保证的贷款,被保证部分获得相应的低风险权重。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对表外业务的信用风险计提资本。
商业银行应将表外项目的名义本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获得等同于表内项目的风险资产,然后根据交易对象的属性确定风险权重,计算表外项目相应的风险加权资产。
对于汇率、利率及其他衍生产品合约的风险加权资产,使用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对市场风险计提资本。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表内外头寸损失的风险。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包括以下风险: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立交易账户,交易账户中的所有项目均应按市场价格计价。
交易账户包括:商业银行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头寸。
第三十条 交易账户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须计提市场风险资本。
根据《巴塞尔协议》,我国规定商业银行必须达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是: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的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低于4%。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包括贷款呆账准备、坏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和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
㈦ 债务风险敞口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风险敞口是指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可能承受风险的信贷业务余额。客户风险权重一般是由外部评级机构根据客户的资料信息加以评定的,分为0%、10%、20%、50%、100%和150%六级。
在标准法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信用风险敞口(EAD)×客户风险权重。
㈧ 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一、债券筹资的优点:
1.资本成本较低。与股票的股利相比,债券的利息允许在所得税前支付, 公司可享受税收上的利益,故公司实际负担的债券成本一般低于股票成本。
2.可利用财务杠杆。无论发行公司的盈利多少, 持券者一般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若公司用资后收益丰厚,增加的收益大于支付的债息额,则会增加股东财富和公司价值。
3.保障公司控制权。持券者一般无权参与发行公司的管理决策, 因此发行债券一般不会分散公司控制权。
4.便于调整资本结构。在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及可提前赎回债券的情况下,便于公司主动的合理调整资本结构。
二、债券筹资的缺点:
1.财务风险较高。债券通常有固定的到期日,需要定期还本付息,财务上始终有压力。在公司不景气时,还本付息将成为公司严重的财务负担,有可能导致公司破产。
2.限制条件多。发行债券的限制条件较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的限制条件多且严格,从而限制了公司对债券融资的使用,甚至会影响公司以后的筹资能力。
3.筹资规模受制约。公司利用债券筹资一般受一定额度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流通在外的债券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产值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