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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签订股票理财合同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1-04-18 07:33:15

A. 朋友向我投资钱做股票,但是没有书面协议。只有口头协议。我若接受了,这样做犯法吗我是合格投资者。

这怎么算是犯法呢??只不过建议你不要这样做,赚了还好,亏的话就伤兄弟感情了..

B. 法律问题,个人与个人签的代客理财协议合法吗

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2、《证券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4、《证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第一百六十九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一百七十一条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上述《股票投资委托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与投资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等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对于无效协议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的过错来承担。

C. 我帮别人炒股票,我属于个人性质,已与出资人签订代理操盘协议书,请问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下面是内容

假如有效,
我给你计算一下.
假如乙方给你100万,你三个月内给他赚了20万,你能分到4万.
假如亏损10万,你也要亏损2万.
与其这样,你还不如直接自己投资10万,三个月内赚2成,就能赚2万.
假如亏损百分之10,你也只亏1万..

你自己投资10万做短线进出自如,看到好的短线股,轻松进场.100万资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做短线的时候抢点不好抢..
你签订的这个协议,假如乙方守信,那有效..假如乙方不守信,你即使给他赚了钱,他不给你回报,你只能眼睁睁的看傻眼..但如果你要是给他亏了钱,他凭着这个协议可以找到你赔偿..
你可以去成立私募机构,然后接受银行托管账户..
自己看着办吧!!

D. 朋友借钱给签了一份委托理财协议属于诈骗吗

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签署的理财手续不属于诈骗

E. 1、个人代理理财合同 合法吗2、如果是证券内的(股票,黄金==),是否合法3、下面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如果合同中乙方是证券从业人员,那肯定是不合法的,证券从业人员严令禁止代客理财,如果是非从业人员,那就是私募性质了,私募现在还是比较多的,像大的证券公司也有推出各类型的集合理财计划,其实本质就是私募,不过它属于阳光私募,是证监会批准的,而你这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过很多私募经理操盘老练,年收益远远高于其他形式的投资,这也是私募得以长期存在的一大原因,从长期来看,私募合法化正规化只是个时间问题,但现阶段,不受法律保护

F. 以未注册公司的名义跟别人签的投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或违法行为

1.没有法律效力,而且以一个并不存在公司进行营业经营,有可能被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涉及欺诈。
2.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可以看出,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批准,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你朋友这种行为可视为民间借贷。
3.代人炒股作为民间委托理财的一种,在全国范围内都普遍存在。对于这项业务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界定,其仍处于灰色地带,出资人和代理人权益都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投资者委托理财时一定要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的约定就是解决纠纷的唯一依据。

G. 我帮朋友炒股票违法吗

不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属于违法,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就属于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7)朋友签订股票理财合同违法吗扩展阅读: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员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在办公室或法定期限,不得直接或名称的别名,借他人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接受别人捐赠的股票。

成为前款所列人员,其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帐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自该股票到期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H. 公司与个人签订股票理财合同,属于非法集资吗

属于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尽快报案。

I. 帮亲戚朋友理财算不算非法集资

帮亲戚朋友理财一般不算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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