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谁知道关于一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 或是之类的信息分享的网站
可以到ChinaVenture,投资界(清科),创业邦去看看。更具体的项目,除非是有渠道资源。这里提示一下如果您知道某处有个百宝箱,您是否愿意同别人分享呢?
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资金募集阶段通过银行向其大客户进行推介、路演,请问这种募集方式还属于私募吗
第一个问题:通过银行向大客户进行推介、路演应该是合法的,属于“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前提是没有“通过在媒体(包括各类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向公众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等),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就不算公开募集。
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第二,关于认购总额与设立的关系:
目前,国家暂无明确规定认购总额达到预定规定的多少比例才可以设立,但各地有不同的地方标准。如:
重庆的的规定是: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首期到位不低于5000万元。详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
天津的规定是: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首期缴付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出资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扫行。详见《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要注意认购额与到位资金是两个概念,国内一般是采用合伙制来设立基金,都属于承诺出资。
第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奖金募集过程:
现在国内大多数私募基金的做法是:先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有储备项目的同时向特定投资人进行募集,再进行投资。由于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地方政府实施的是备案制、有的是实行审批制,所以募集过程中的流程也会有不一样。
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帮助!
㈢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真的把钱投到项目上吗
其实很多时候看团队,业绩固然很重要,但是这个团队做亏过的项目更需关注。
过几年你会看到现在的PE死了一片,上市的项目听着响亮的基金,私下可能亏得一塌糊涂。
㈣ 想找一些投资私募基金项目,有没有熟悉的能介绍一下吗
建议你去高通盛融官网上面看看,都有具体介绍的,这家企业知名度很高的。
㈤ 排排网名片:私募投资基金一般有什么分类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类型主要有:
A.成长基金。投资于成长阶段企业。
B.并购基金。主要以控股方式投资于稳定成长期的企业,这些企业通常可以提供连续三年以上的反映盈利能力或潜力的财务报表,通过企业内部重组和行业整合来帮助被收购企业确立市场地位。
C.重整基金。专注于为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提供财务拯救。
D.夹层基金。通常以股债结合的形式投资处于稳定成长期而上市之前的企业。
E.房地产基金。直接投资于房地产相关项目以获取收益。
F.基础设施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
G.母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集合计划、专项资金等。
㈥ 股份制投资项目和私募基金投资项目的区别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资金由银行托管,证券交由证券公司托管,在银监会的监管下,定期公示业绩的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产品。
股份是股份公司按照公司法与股份制机制将股份公司资本和将要筹集的资本进行等额划分的单位标志,并以股票形式向社会发行。而我们看到,投资基金中的公司型基金其实就是一个股份公司,只不过它是特殊的股份公司,是经营货币投资的股份公司,由投资者完全按股份制原理组建。
㈦ 上海檀实中铁3号私募投资基金现在正常吗
私募没有公募基金安全
㈧ 什么叫私募基金投资风险大吗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风险大,私募基金意味着高风险,操作灵活,业绩不稳定。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8)中铁商网私募投资基金项目的吗扩展阅读:
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
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㈨ 私募基金和非法集资有何区别
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是刑法中规定的不同种类的罪名,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两者之间还是又很大的区别,首先、两者在人数上有区别:1、集资,是通过“集”获得资金,意味着至少向两人或者两个人以上的人获得融资。2、融资,指通过一个以上主体(包括一个主体)获得融资。其次,两者在行为上有所区别:1、非法集资一般泛指超过法定融资对象人数上限获得社会资金的行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最高股东上限为80人,但该公司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接受超过80人的投资,即可定性为非法集资。2、非法融资主要体现在“非法”上,指通过不法手段获得的融资,比如通过证件和相关证明造假骗取银行贷款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